道路安全所作的首次全球评估发现,估计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127万人中几乎有一半是行人、骑摩托车者和骑自行车者。虽然在保护乘车人方面已取得了进展,但道路使用者中这些弱势群体的需求尚未得到满足。
《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对各国正在实施的一系列有效的道路安全措施首次做出了全球性分析。这些措施包括限速、减少酒后驾车并增加使用安全带、儿童约束装置和摩托车头盔。这份报告由彭博慈善基金会提供资助,所及情况涉及178个国家,占世界人口的98%以上。该报告使用了一种标准化的方法,可对各国的情况进行比对。
“我们发现,在许多国家,对人们带来保护的必要法律要么不到位,要么不够全面。即使有了足够的法律,大多数国家也报告称执法水平并不高,”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说。“我们对行人、骑自行车和摩托车者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他们中的许多人最终都躺进了诊所和医院。要制止或逆转道路交通伤害及其造成的伤残和死亡的上升趋势,我们必须做得更好才行。”
“交通事故是造成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尤其是5岁至44岁的年轻人,”彭博先生说。“我们首次掌握了确凿的数据,以使我们肩负起责任并找准努力的方向。道路安全必须成为所有交通规划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当前世界许多国家着重于改善基础设施和道路建设之时。”
交通事故死亡率不断增加
近几十年来,虽然许多高收入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已趋于稳定或下降,但研究表明,世界大部分地区的道路死亡人数却在不断增加,如果这种趋势继续下去,到2030年时道路死亡人数将上升到大约每年240万。此外,交通事故每年为2000万至5000万人带来非致命伤害,而且这已成为致残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的支持服务仍然不够。这些可以避免的伤害也使许多国家本已吃紧的卫生保健系统超负荷运转。
该报告以文字方式记载了每个国家在册机动车的数量,也记载了对公共交通投资以及鼓励使用诸如步行和骑自行车等非机动出行方式正在采取的行动。报告中还有汽车制造的标准和对道路安全审核的要求,以及是否具备正式的院前保健系统,包括紧急电话号码。
准确的统计数据对于了解道路安全状况以及衡量道路安全改进工作具有的影响至关重要。该报告发现,许多国家都存在死亡漏报情况,极少数国家具有完全可靠的道路交通伤害数据。在东地中海和非洲区域所看到的死亡率最高,而最低的则是高收入国家,比如荷兰、瑞典和联合王国。
这份报告的其他要点包括:
·不到三分之一的国家达到了城区减速的基本标准。
·不到一半的国家使用所推荐的每分升0.05克血液酒精浓度限制措施,以减少酒后驾车。
·虽然90%以上的国家具有使用头盔的法律,但只有40%国家的法律将骑车人和乘客都包含在内,同时要求所戴的头盔应符合特定标准。
·只有57%的国家制定了法律,要求所有汽车乘员佩戴安全带。而在低收入国家,这个数字只有38%。
·所有国家中有一半的国家没有要求使用儿童约束装置(例如儿童安全座椅和儿童加高座椅)的法律。这个数字掩盖了存在的巨大差异,90%的高收入国家具有相关法律,而低收入国家中只有20%的国家具有法律。
·只有15%的国家具有全面性法律来处理所有这五个危险因素。
·即便针对这些风险因素的法律已经到位,法律的实施往往不够充分,这在低收入国家尤为如此。例如,按照从0至10这个尺度来衡量,只有9%的国家对限速执行情况的打分超过7,而安全带法律执行情况的相应数字则为19%。
“世界上超过90%的道路死亡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然而这些国家仅拥有世界上48%的车辆,”世卫组织暴力和伤害预防与残疾司司长Etienne Krug博士说。“我们的道路尤其对行人及骑自行车和摩托车人员来说不够安全,这些人的周围没有类似汽车的保护壳,因此更具脆弱性。需要更多地关注这类道路使用者。诸如修建人行道、加高式人行横道及单独的两轮车通道;减少酒后驾车和超速;增加使用头盔并改进创伤护理工作等一些干预措施,每年可以挽救成千上万人的生命。”
该报告还表明,道路交通伤害与高收入国家仍然十分相关。“即使是全球做的最好的国家,其工作往往出现停滞不前现象,而且在实现真正安全的道路运输系统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余地,”Krug博士表示。